为加强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现公开发布 2021 年“矿山生态修复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申请指南,热忱欢迎和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科研人员开展合作研究。申请者在申请之前须认真阅读本指南》,并填写《矿山生态修复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申请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中心简介 矿山生态修复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 于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依托中国矿业大学建设,2009年通过教育部组织的专家验收,2019年通过教育部组织的运行考核。本中心的总体定位是:瞄准矿山生态修复的理论、技术、方法和工艺,开展技术创新,承担重大工程,把中心建成我国矿山生态修复的研究基地、实验基地、产业孵化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 本中心围绕我国矿山面临的地表沉陷、地质灾害、环境污染、水资源破坏、生态退化等难题,下设矿区土地整治与生态修复、矿区水资源保护与水环境修复、矿山开采沉陷与控制和矿区生态监测与感知4个研究方向。 二、本年度开放基金支持方向 1. 与工程中心四个研究方向相关前沿理论方法研究 2. 与工程中心四个研究方向相关的学科交叉研究 3. 与工程中心四个研究方向相关的新型材料或产品开发 备注:上述支持方向设一般课题5项,(经费2-3万左右),重点课题1项(经费6万左右)。 三、开放研究基金申请条件与方法 1. 国内外从事相关研究的科研人员均可提出申请,申请人需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技术职称。申请的课题需符合开放研究基金指南中的课题设置。 2. 申请者须填写《矿山生态修复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申报书》,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 申请者将课题申请书一式两份寄(送)工程中心办公室,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 4896@cumt.edu.cn。工程中心将组织专家予以评审,最终由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 邮寄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大学路1号,中国矿大环测学院B515办公室。邮政编码:221116。收件人:雷少刚。电话:13852155849。 4. 课题申请获批后,申请者应与本工程中心签订任务书,按任务书计划进行工作,接受工程中心的检查和监督。 5. 研究所获得的研究成果由矿山生态修复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和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共享,论文发表或其他成果署研究人员姓名,同时冠以矿山生态修复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名称。所有开放课题要求受资助者至少发表1篇高水平期刊论文。 6. 开放课题经费不外拨,经费使用须符合中国矿业大学财务规定。 7. 欢迎自带课题和经费来工程中心访问工作,来访人员可按工程中心科技人员同等待遇使用本室仪器设备和工作条件。研究期内的成果需标注矿山生态修复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四、注意事项 1.不得重复照搬已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书。 2.已获工程中心开放基金资助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 矿山生态修复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021年度开放基金申报书模板.docx |